清算义务人法律规定的是哪些人?之间有什么法定关系?外资企业清算流程?

法务网   2022-10-18 08:20:24

一、清算义务人是哪些人

清算义务人是指基于其与公司之间存在的特定法律关系,而在公司解散时,对公司负有依法组织清算义务,并在公司未及时清算给相关权利人造成损害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的民事主体。清算义务人是基于其与公司之间存在的特定法律关系,在公司解散时负有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并在未及时清算给相关权利人造成损失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的民事主体。在清算程序中负有全面配合和协助清算组清算工作义务的公司内部配合清算义务人,是承担妥善保管并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资料的义务主体,并直接承担未能履行上述义务的法律责任。清算义务人的清算义务是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是以公司出现解散事由为前提而实际发生的。在清算义务人未履行清算义务的情况下,因公司已经出现解散事由,配合清算义务人在组织清算组成立的合理留守期间之后,其妥善保管并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资料的义务,在向清算义务人办理移交手续后转由清算义务人承担。债务人破产原因的出现并不是公司的解散事由,对未出现解散原因的债务人,清算义务人没有申请破产清算的义务。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负有妥善保管并向管理人移交公司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资料义务者,是破产法规定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快车提醒:不能认为只要在破产程序中因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下落不明等无法清算就可以追究清算义务人的连带责任或相应责任。

二、外资企业清算流程

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与此同时董事会直接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清算申请报告去向原来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单位进行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之后会出具批复文件,批复之日即为清算开始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来执行的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规范的审计报告;

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天内要在省级报纸上刊登至少三次清算公告。头一回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天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头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并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且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清算委员会在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财产分配表、债务清偿表和清算事项说明,然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规范的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以上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国税地税的税务注销。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办理财政、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

10.办理海关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在补缴相应的关税税款后,注销海关备案登记证;

11.注销银行存款账户,剩余资金购汇汇给境外投资人,然后办理外汇登记证注销手续;

12.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和公章等,并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13.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