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进行经济性裁员

华律网   2022-11-26 16:00:41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企业如何进行经济性裁员

1、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的,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对被裁减人员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对被裁减人员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对被裁减人员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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