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对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相关资料图)
二、对其中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月平均工资x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目前,a=0.6,今后随经济发展情况调整。
年限15年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年限40年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扩展资料:
基础养老金又称社会性养老金,它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计发办法规定,基础养老金是指职工退休时上年度所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即两个数之和的一半)作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发给1%。
按照新的计发办法,基础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改为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参保员工每多缴1年,缴费比例增发1个百分点;
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再统一将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120,而是根据退休人员预期寿命延长的实际情况,除以一个适当的计发月数,该计发月数由国家进行统计测算并在全国范围内公布。
退休人员所能够拿到的养老金并非只是有一部分组成的,人们拿到手的养老金实际上是由包括基础养老金在内的多个模块组成的,而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实际上就是结合劳动者过去缴纳保险的份额以及当地人们工资的水平来计算的,再加上其他的待遇之后就是全部的养老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