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能缺少营业执照,但是在经营特定的范围事务的时候少不了行政许可,那么行政许可与营业执照的区别是什么?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行政许可与营业执照的区别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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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与营业执照的区别
1、经营范围不同。
营业执照是每个行业的经营者都需要办理的证件,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没有营业执照的经营行为是违法的。
经营许可证是做某种特定行业所必须取得的证件,这个证件必须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取得的,如烟草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
2、发放证件的部门不同。
营业执照由工商局颁发,每年年检;而经营许可证,是由主管部门办理方放的许可经营的证明。
二、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三、行政许可的种类
从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行政许可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1、普通许可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行为。凡是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活动,基于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的市场准入和法定经营活动,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物品的生产及销售活动,都适用于普遍许可。
2、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主要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垄断性企业的市场准入。如出租车经营许可、排污许可等。
3、认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通常采取向取得资格的人员颁发资格、资质证书的方式,如会计师、医师的资质。
4、核准是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规范的判断和确定。主要适用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产品、物品的检验、检疫。
5、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变更、终止;工商企业注册登记、房地产所有权登记等。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行政许可与营业执照的区别的相关知识,行政许可与营业执照的区别在于经营范围不同与发放证件的部门不同,经营必须要有营业执照,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