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杀害两名女子后潜逃,杀人后潜逃怎么判刑? 世界新动态

万能知识网   2023-04-15 10:06:44

有的人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以后,为了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可能会进行潜逃。在追诉时效期限内,公安司法机关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接下来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男子涉嫌杀害两名女子后潜逃,杀人后潜逃怎么判刑?

一、男子涉嫌杀害两名女子后潜逃,杀人后潜逃怎么判刑?

9月2日5时45分许,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一小区内,一名男子涉嫌杀害两名女子后潜逃。目前,上海警方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发出通缉协查。


(资料图片)

9月2日5时45分许,浦东新区川沙镇城南路627弄某号门口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32岁的重庆籍男子连某林涉嫌杀害两名女子后潜逃。

有目击者称事发时两名女子正准备回出租房,年轻女子和凶手见面后发生争吵,犯罪嫌疑人拿出凶器行凶,将两人杀害。沙镇城南路多名商户也证实,园二小区确实有两名女子遇害。

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中,相关情况以官方通告为准。

杀人后潜逃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形,在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范围内判处相应的刑罚。

二、故意杀人罪的认定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的认定标准是:行为人涉嫌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公安机关即可立案侦查。

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前可以做什么?

(一) 可以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因病、因伤无法到公安机关投案的,可以先以信件、电话等方式投案或者委托他人代为投案;

(二) 造成被害人损失的,应该积极赔偿被害人,向被害人及其家属赔礼道歉,争取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原谅;

(三) 在向公安机关坦白罪行的时候,不要推卸责任,包庇他人;

(四) 在交代案情的时候,可以说明事情发生后,自己采取了哪些措施去积极的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