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法治节目的时候,经常能看到“逮捕令”这个词,所谓逮捕令并不是什么部门都可以想发就发的,大家只有在了解清楚之后,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利。那么逮捕令由谁发出呢?逮捕令下来多久开庭呢?法院能做逮捕令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逮捕令由谁发出
批准逮捕的主体是检察院或者法院(仅限刑事自诉案件)
(相关资料图)
这个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由检察院或法院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内部的批捕科就是干这个的。公安局要逮捕人,需要检察院批准,检察院在法定时间内作出决定。
公安不能自己作出逮捕决定。
二、逮捕令下来多久开庭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
因此,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说不准了,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
三、法院能做逮捕令吗
1、人民法院可以决定逮捕被告人,逮捕令由法院签发,由公安机关进行执行。逮捕令会由警察直接带着,当面向被逮捕人展示和宣读,被逮捕人当时就要在逮捕令的下方填写姓名和按指印表示收到逮捕令。同时逮捕令会有一个副本,用于送达被逮捕人及其家属。
2、法院能做逮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