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资料图)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作为食品进行销售的瓶装天然矿泉水。不适用于其他目的销售或使用的天然矿泉水。
2 说明
2.1 天然矿泉水的定义
天然矿泉水是一种与普通饮用水有明显区别的水,区别在于:
它含有一定含量且互成比例的矿物盐,痕量元素及其他成分;
天然矿泉水是直接来源于天然泉水或从地下水层打出的泉水,在保护的水源周边地区应采取所有可能的预防措施以避免水质污染并影响天然矿泉水的化学和物理品质。
由于自然的周期性波动,它具有成分的同一性和流量及温度的稳定性;
它是在保证不受细菌侵入及基本组成中的化学成分不变的条件下收集的;
它在泉眼旁灌装,罐装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卫生;
除本标准允许的以外,它不进行任何其他处理;
2.2 补充定义
2.2.1自然充碳天然矿泉水
“自然充碳天然矿泉水”是一种按照3.1.1条款规定进行了可能的处理并再次吸收了同一矿泉的气体并包装之后,考虑到通常的技术误差,在正常的温度压力条件下,具有天然的二氧化碳含量和自发的、可见的挥发。
2.2.2无碳天然矿泉水
“无碳天然矿泉水”是一种来自天然并按3.1.1条款规定进行了可能的处理、包装后,考虑到通常的技术误差,其中游离二氧化碳的含量不足以使水中碳酸盐分解的天然矿泉水。
2.2.3脱碳天然矿泉水
“脱碳天然矿泉水”是按3.1.1条规定,经过可能的处理及包装后,考虑到通常的技术误差,在正常的温度、压力条件下,二氧化碳含量低于泉眼处并且肉眼不可见且不能自发的挥发。
1|2|3|4|5|6|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