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现在很多人家里都养了宠物犬,随之而来引起了犬伤人、犬扰民等一系列问题。为了规范居民养狗,2020年广州市政府出台了《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2020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具体内容。
一、2020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养犬行为和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资料图)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为以及对养犬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军用、警用犬只以及动物园、科研机构等单位因特定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政管理工作。
市公安机关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区、县级市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政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1、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犬只的狂犬病等重大疫病的免疫工作;
2、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养犬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犬只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4、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预防狂犬病等疾病的教育,人患狂犬病疫情的监测,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病人诊治的管理;
5、市政园林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园内犬只活动区域的建设和管理;
6、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养犬管理收费监督工作。
7、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养犬行政管理工作。
二、申请养犬所需满足的条件
申请养犬登记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有看护财物、展览、表演等合理用途;
3、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
4、有专人管养犬只;
5、有犬笼、犬舍、围墙等圈养设施。
申请养犬登记的个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独立的居所。
三、申请养犬所需材料
申请养犬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到居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
1、单位申请养犬的,持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犬只免疫证明、犬只数量清单以及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
2、个人申请养犬的,携带犬只并持养犬人身份证明、犬只免疫证明以及符合、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有独立的居所的相关证明。
大家在养宠物的时候要注意,如果犬只出生满三个月,要带着去进行狂犬病等疫病的免疫,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在养犬之前要在居住地公安局先申请。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2020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想了解,欢迎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