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劳动争议必须先走仲裁吗
劳动争议必须先走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劳动争议必须先调解吗
劳动争议不是必须要先调解,而是仲裁前一般都会进行调解,能调解解决的,不用再进行仲裁,节省司法资源,效率也比较高。通常发生此类纠纷,向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进行调解,无法解决的,进行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究竟是否具有终局效力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是具有终局效力的。劳动仲裁的裁决是不是终裁裁决,由劳动争议的类型而定,如果是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工作时间等的争议,是属于终裁裁决;找法网提醒您,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出现劳动争议的时候,劳动者可以通过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