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的城镇化进程的扩大,每一年进城居住的人呈直线上升的趋势。为了管理这些流动性人口,很多城市都要求这些没有人办理暂住证。那么,暂住证证明怎么开呢?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暂住证证明怎么开?参考以下模版:
(相关资料图)
模版一:
证明
XX派出所:
兹证明XXX,男,现年XX岁,户籍所在地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现因XXXX暂住在我村XXX家,需要办理暂住手续,请给予办理为盼!
特此证明
XXXXXX村民委员会
年月日
模版二:
______派出所:
兹有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系我单位员工,因工作原因,居住于我单位宿舍(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特此证明。
______公司(单位公章)
年月日
模版三:
暂住证明模板一
______派出所:
兹证明______,现年______岁,户籍所在地______市,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现在______公司工作,暂住在______,需要办理暂住手续,请给予办理为盼!
特此证明
______社区居委会
年月日
二、暂住证明的相关法律解释
《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落户条件等因素,确定居住证制度实施的区域范围,并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就业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近期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签发机关、签发日期、有效期,以及涉及持证人在居住地就业居住、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其他信息。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作发放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