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规定灭火器配置要求

万能知识网   2023-01-25 10:15:10

发生消防事故时,最好的方法就是用灭火器对还未扩大的火种进行扑灭,一般情况下企业都会配置灭火器,这一点不用担心,没有的可以进行举报。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消防法规定灭火器配置要求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消防法规定灭火器配置要求

消防法规定办公楼100平方米需要配置1个以上4公斤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资料图片)

办公楼轻危回险级每100平方答米1具灭火器,中危险级每75平方米1具。但同时,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也就是说100平方米的办公室,要配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MFZ)2-3kg有效射程距离2.5m,4-5kg射程为4m,时间8-9秒。8kg射程为5m,时间12秒。(MFTZ)35-50kg推车有效射程为8m,时间20秒。70kg推车射程9m,时间25秒。

二、消防工程包括哪些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含火灾警广播、消防联动等;

2、自动灭火系统施工,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注氮排油灭火系统等;

3、防排烟系统,包括正压送风、机警排烟;

4、防火分隔,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水幕带;

5、室内消火栓系统;

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7、防火封堵。

三、灭火器的维修技术要求

1、经过维修的各种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2、维修单位必须按规定,逐一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水压试验。另外,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 规定的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筒身有磕碰,焊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亦应进行水压试验检查。为防止污染环境,水压试验前应将筒体内的灭火剂分别放入相应的贮罐内。水压试验压力为灭火器设计压力的 1.5 倍。试验时不得有渗漏和宏观变形(残余变形量等于或大于 6%)等影响强度的缺陷。

3、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贴花完整,但有部分漆皮脱落的,应重新涂漆。

4、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水型的灭火器除外),均应进行烘干。

5、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

6、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7、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8、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9、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必须更换,并符合密封要求。干粉灭火器的防潮膜必须更换,并符合GB 4402第 2.2.5 款的规定。

10、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11、二氧化碳贮气瓶(以下简称贮气瓶)。

12、贮气瓶必须符合 GB 440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 2.6 条的要求。

13、贮气瓶从出厂日期算起五年后,以后每隔三年必须按 GB4351 的 3.6.2 款的要求做水压试验。水压试验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14、没有按 GB4351《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的 6.3 条的要求打钢印的贮气瓶必须更换。

15、器头不允许存在裂纹、螺纹失效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16、塑料器头使用二年后必须与筒体一起做水压试验检查,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17、金属器头从出厂之日起,每隔五年必须筒体一起做一次水压试验,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18、化学泡沫灭火器的内剂瓶不得有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19、水型或泡沫型灭火器的滤网损坏的,必须更换。

20、所有需更换的灭火器零、部件应尽可能采用原生产厂生产的。若采用其他厂或自制的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灭火器生产厂的设计要求。

21、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

22、经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在灭火器的筒身和贮气瓶上分别贴上永久性维修铭牌。

23、铭牌的位置在灭火器生产厂贴花的背面筒身上。

24、铭牌的尺寸推荐为 70mm×50mm。

25、铭牌的颜色推荐为白底黑字。

26、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 MPa;维修的年、月。

27、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

28、贮气瓶永久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贮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办公楼100平方米需要配置1个以上4公斤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然后应当具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火灾警广播、消防联动等。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消防法规定灭火器配置要求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