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中的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在侵权案件中,如果受害人证明行为人存在过错并且行为人不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需要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侵权案件的构成要求行为人具有过错,存在损害事实,并且过错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一、侵权责任法中的过错推定原则怎么理解
在过错责任原则中,通常由受害人证明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但在一些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过错推定原则。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相关资料图)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无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的区别
无过错责任是绝对责任,不管对错,先承担责任,再依法行使追偿权(如果有的话)。如,高危作业、高速运输等。推定过错是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推定为有过错。一般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下适用。无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都有举证责任倒置,受害人都需要证明损害结果的存在。
无过错责任是伴随近代大工业发展起来的,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别类型案件中,不考虑加害人有无过错,只要符合责任要件就要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而免责和减责的事由则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严格责任原为英美法上的概念,大致包括大陆法中的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在本质上为过错责任,但是在适用上却与一般的过错责任有很大不同:法律规定事先推定某些特定类型案件的被告有过错,给予其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机会;如果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承担民事责任。当今世界各国,仍然坚持过错责任为侵权赔偿责任的主要原则,同时也在特别类型的案件中适用过错推定的规则或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
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由于无过错责任并非绝对责任,行为人也可基于法律规定的特别事由而主张抗辩,从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和规定来看,一般只承认不可抗力和受害人重大过错作为其法定抗辩事由,而不承认受害人的一般过失和意外事件作为其抗辩事由;而推定过错责任,由于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三、哪些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
(一)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三)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四)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五)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飞机动车发生事故时,机动车方无过错;
(六)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七)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八)单位用工;
(九)个人家人用工;
(十)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