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播资讯】已婚夫妻是否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丈夫破产妻子是否要帮其还债务?

民企网   2023-06-20 15:29:11

已婚夫妻是否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不过双方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注: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丈夫破产妻子是否要帮其还债务

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该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义务;二、、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妻子对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则该债务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义务;三、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妻子也无须承担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后,以上分析内容与民法典冲突之处将参考民法典规定,结论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