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农村土地纠纷调解案例|世界焦点

万能知识网   2023-02-06 10:13:46

农村的土地纠纷可不是一件什么新鲜事,并且经常听到因土地纠纷引起刑事案件的新闻,那么大家如果遇到了农村土地纠纷,又应该如何解决呢?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编辑的2018农村土地纠纷调解案例的有关知识。

一、土地纠纷的解决途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不同类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1、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3、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二、土地确权争议如何处理?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三、2018年农村土地纠纷调解案例

柘皋镇某行政村王先生,1995年二轮承包时,家中有六口人,承包了六人份土地,共计10.5亩。2000年左右王先生将户口迁往县城巢湖。当时,行政村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在户口迁移之前,必须将二轮承包土地安排他人代种,原因是农业税费要有着落。

王先生按村里的要求,找到了本村村民王某和张某,将承包地5亩分别以3亩、2亩交给他俩人代种;余下的5.5亩地又找到邻村周某和黄某,分别以2亩、3.5亩交给他们代为耕种。

时间不知不觉就来到了2005年。国家农业政策有了重大调整,取消了中国老百姓都熟知的“皇粮国税”、尾欠农业税费不收、种粮还给予一定的种粮补帖、农民可以将承包地经营权以流转合同形式转租种粮大户经营,根据合同约定,收取相应的租金。

代种王先生承包地的王某、张某、周某和黄某,将自家的承包地连同王先生家的承包地一同‘流转’给种粮大户,每年每亩以500元的租金收取。

2014年,王先生在电视上看见巢湖市要对农村二轮承包地进行登记、确权、颁证。王先生立马来到村里,申请对自家的二轮承包地进行登记、确权、颁证。村干部很重视,通知到了代种王先生家承包地的四户,这四户户主一致不同意将代种的土地给王先生“确权”,并且说:王先生不讲义气,见国家政策对农民好了,就来和我们争利。

村干部反复多次做这四户的思想工作,从人情道德讲到《农村土地承包法》;在承包期内,农户没有书面申请放弃承包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等。

最后,达成调解协议:

1、王先生给王某、张某、周某和黄某代种的承包地,继续让他们租给种粮大户三年,租金由上述四户收取。

2、从协议签定之日起王先生家的二轮承包地给王先生登记、确权、颁证。

3、三年到期后王先生收回自家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