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越狱怎么处理_全球热点

万能知识网   2022-12-28 15:45:14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对于犯了法被判刑入狱的人,一般来说,都要等刑期满了之后才可以出狱,这只是对判有期徒刑而言。但是对于死刑犯怎么办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死刑犯越狱怎么处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死刑犯越狱怎么处理

1、暴动越狱罪,是指在押罪犯有组织地使用暴力,公然越狱逃跑的行为。暴动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资料图)

2、组织越狱罪,是指狱中的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聚众持械劫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是指狱外的人聚众持械劫夺被监禁在狱中的罪犯的行为。

对聚众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本罪是指劫夺押解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特别要说的是,犯以上几条的,都是以加刑的方式进行。比如:以前被判了10,那越狱被抓后,严重的话就要服20年或是死刑。

另外,自首情况除外。

二、什么是脱逃罪

(一)脱逃罪的概念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

(二)脱逃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接受司法机关依法对其所采取羁押、监管,是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必须遵守的义务。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羁押场所主要是指看守所。改造场所主要指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少年犯管教所等。另外,押解犯罪分子的路途中,也应视为监管场所范围。

3、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4、犯罪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行为人脱逃的目的是逃避羁押与刑罚的处罚。

三、监狱减刑新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