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生口角纠纷是很常见的,甚至冲动动手也是可能的,但是如果造成轻微伤害的话牵扯的问题就比较多了,严重的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比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将会处以六个月的有期徒刑。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轻微伤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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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轻微伤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重处、轻处特别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在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的情况下,虽说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这也是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也是可以对行为人作出处罚的,不过却是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另外就造成的损害,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小编再次强调一下,在我国并不存在轻微伤害量刑标准,还请大家注意。
二、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害量刑标准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按《刑法》第234条规定处罚;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按《治安处罚法》第43条处罚。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轻微伤鉴定程序怎么走
1、委托单位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涉及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统一由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作出。伤情鉴定按照属地管辖、逐级鉴定的原则进行,第一次鉴定为初次鉴定。
2、检验鉴定业务流程:了解案情→活体检查、拍照→查阅病历→鉴定→制作和发放鉴定书。
3、除上门服务外,被鉴定人本人必须到场接受检查,初次法医学检验时办案民警必须陪同。
4、初次检验时必须带初次门诊病历、住院病史(包括现病史、体格检查、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各种检验报告、影像学检验报告)等复印件(用A4纸复印以上病历资料,并加盖医院复印病历专用章)、影像学资料(X片、MRI片、CT片等)及其他医学资料。
5、对具备即时鉴定条件的,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对案件疑难复杂的,需要会诊的,鉴定机构应在会诊后及时完成。
6、鉴定文书。鉴定书由办案单位的经办人领取,同时办理鉴定资料移交手续。鉴定结论由办案单位依法告知相关当事人。